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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中医药大学单身公寓入住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12日 14:53 点击次数:[]

应学校发展的需要,为规范青年教师单身公寓住宿人员休息、生活、学习环境,保障住宿教职工的人身和财物安全,经学校工会的福利及住房委员会研究讨论,最终通过如下暂行办法:

一、入住条件:

1、申请人提出入住申请,在后勤管理处领取申请表,所在部门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,由申报人报送至后勤管理处房产科。由后勤管理处会同人事处复审公示后方可入住。入住教职工为学校在编在册在岗单身教职工;若申请人已有学校安排住宿的,需腾退已有单身公寓后方可办理申请。(申请表见附表一)

二、入住费用:

根据我校现行规定《湖北中医学院文件》中医院字【2005】91号文,单身宿舍房租收费标准为1.42元/平方米/月,家具使用费为25元/月,自来水每人按10吨标准收取(水费2.47元/吨)。每人月租金为59.70元(房屋套内面积为14.05㎡)。

租金由后勤管理处通知财务处从入住职工工资中按月代扣。

三、管理规定:

1、住宿青教职工应服从后勤管理处安排,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,如有私自调换者,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,否则取消住宿资格。

2、入住教职工,每年12月份,须按后勤管理处要求,如实填写个人信息。住宿青年教工结婚后,学校将不再提供住宿,职工应办理退房手续,并将该房屋床铺退还后勤管理处。

3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私自占用单身公寓房间及床位,私自占用者按60元/㎡/月标准收取房租,房租在占房职工工资中扣除。

4、严禁将房间床位转租或外借他人使用、居住,一经发现将收回住房,拒不交房者按建筑面积60元/㎡/月收取房租,房租在本人工资中扣除。

5、调离学校职工应按要求向后勤管理处提交退房申请,退回房屋钥匙及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后,在后勤管理处办理退房相关手续。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在调离单上盖章;长期出差者(两个月以上)要通知所在部门,并向后勤管理处申报。

6、所有单身公寓租住职工均有保养和维护住房、及房间内配置物品的义务,不得随意破坏房屋结构随意移动室内空调、家具、热水器等设施,不得占用楼层公共部分,否则将取消入住人住宿资格。公寓内门锁、玻璃、灯具等易耗品,职工入住后维修费用自理;正常维修,由住宿人向后勤管理处提交申请,由管理处维修部门安排相关维修事宜。如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,费用由责任人赔付;若责任人不明,由该房间住宿人共同赔付。

7、住宿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严格遵守卫生规定,严禁随地吐痰,乱扔果皮纸屑,乱倒剩菜剩饭,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,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,不得在寝室饲养猫狗、家禽、飞鸽等动物,按时清扫卫生,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,物品放置整齐有序。

8、 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,注意用电安全,公寓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等明火设施,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,并取消住房资格。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内吸烟,室内吸烟者要注意吸烟安全。

9、 加强治安管理,做到群防群治,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,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,加强互相监督,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,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出门时应锁好门,防止发生盗窃现象。

10、 维护公共秩序,遵守公共道德,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,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

四、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后勤管理处。

北区9号楼青年教师单身公寓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

1、附件一(个人申请表)

2、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北区9号楼单身公寓入住申请汇总表(部门汇总表)

填写完毕后请以部门为单位,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送至湖北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房产科(北区后勤集团2楼)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100790505@qq.com或390543401@qq.com

报送截止时间:2017年12月15日

联系人:黄臻 吴萌

联系电话:027-6889016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中医药大学

2017 年 12 月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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